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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在为人民利益的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
财金青年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龙子湖校区远眺图 象湖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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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习标兵”选树活动的通知
2024-04-03 21:59     (点击: )

各团总支、学生会: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用先进典型号召、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共建优良学风,推动我校高质量发展。校团委开展2023年度“学习标兵”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体在校生。

二、选拔条件

(一)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心。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旷课等不良现象,无违纪现象,积极参加学风建设活动,为学校整体学风建设起到促进作用。

(三)秉持“明德笃学 知行合一”校训精神,积极弘扬“爱国 诚信 团结 奋进”校风和“勤学善思 经世济民”学风,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并至少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其中之一:

1.2023年度学期成绩在本专业中排名第一的学生(每学期1名,共2名);

2.在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中,成绩优异的学生(每学院可结合笔试、面试及录取等情况进行推荐,不超过10名)

三、材料报送

参加评选“学习标兵”的学生需提供正面照一张和4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个人简介、学习情况介绍和经验分享等内容)。报送的材料经所在学院党总支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各团总支于4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材料报送至校团委110办公室(电子版以“**学院+学习标兵”命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hnczjrtw@126.com,联系人:李建芳 )。

附件:2023年度“学习标兵”登记表

共青团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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