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提高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按照团省委《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现决定在全校集中开展2022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对象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负责人;各班级团支部书记。
二、述职评议考核时间安排
2023年1月10日前完成二级学院团总支述职评议考核,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班级团支部述职评议考核。
三、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主要围绕落实“三力一度”等年度共青团工作重点任务,特别是加强团员青年思想引领、夯实团的基层基础、服务青年成长发展、服务党政中心工作等方面,对本级团组织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和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述职,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四、述职评议考核方式
1.书面与线上述职相结合。述职可以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采取现书面和线上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述职评议前,二级学院团总支应向校团委提交述职报告,班级团支部应向所在团总支提交述职报告。
2.述职与工作会议相结合。按照团组织隶属关系,由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负责人代表本级团组织向校团委述职,由班级团支部书记代表本级团组织向二级学院团总支述职。述职一般应以上一级的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专题工作会议的形式听取。
3.党团组织与青年代表评议相结合。校团委、团总支分别对各团总支、各团总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深入团员青年了解情况,可邀请有关党团组织、团员青年代表参与评议。听取述职的团委、团总支负责人应对述职情况进行点评,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4.评价结果与评先树优相结合。评议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评价为“一般”和“差”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团(总)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结果一般应与所在团(总)支部“对标定级”结果一致,将评议结果区分等次向同级党组织反馈,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评先树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参与2022年度各级“两红两优”评先的团组织和团干部,2022年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应为“较好”以上。
五、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要求
1.细化实施举措。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认真组织学习《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定办法》,要将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向基层团组织延伸。要加强对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的检查和指导,确保述职评议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严格组织开展。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开展述职评议前,要对各团总支、团支部“智慧团建”、青年之家、团员之家、青年大学习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各团总支、团支部书记要围绕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述职,述职评议工作不走过场重实效。
3.抓好总结整改。各团总支、团支部要针对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及时梳理短板弱项、列出问题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校团委、各团总支要经常性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应列入下一年度述职评议内容。请各学院团总支于2023年1月5日前将各团总支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开展情况(800字以内)及《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校团委邮箱twjctj224@163.com(邮件主题统一标注:XX学院2022年度团支部述职评议考核材料)。
联系人:范 磊 联系方式:18538771883
附件:
1.XX学院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统计表
2.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
共青团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