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丰富我校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激励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采,校团委决定举办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第八届大学生校园歌手大赛。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之歌,声生不息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四、参赛条件
在校大一、大二学生凭学生证均可报名参加。要求思想积极进步,形象气质佳,综合素质高;具有一定歌唱水平;演唱内容须符合时代要求,能体现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五、报名方式
本次比赛的报名形式分为:个人报名、线上报名和学院推荐报名。
1.个人报名可于10月9日—15日晚18:00-20:00到报名点(龙子湖校区:常青楼(小白楼)三楼、象湖校区:行知楼216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2.线上报名通过扫描线上及线下报名表二维码进行报名,线上报名通道请关注校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财金青媒”微信推送。

3.学院推荐报名要求以学院为单位推荐3-5名学生代表直接参加复赛,并将报名表(见附件2)于10月15日之前报送至上述报名点。
六、比赛细则
(一)参赛要求
1.歌曲内容:每位选手应准备3-5首歌曲,参赛曲目要突出本届歌手大赛的主题,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能积极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崇高的理想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鼓励参赛选手自主创作校园歌曲,激发当代大学生的责任担当,坚定文化自信,对于演唱原创歌曲的选手将酌情加分。
2.比赛原则上以学生单人参赛为主,组合人数不超过4人,歌曲类型不限。
3.海选赛不使用伴奏带。晋级赛时,参赛选手演唱歌曲须使用伴奏,伴奏格式为MP3格式,不得使用带有原唱的伴奏(和声、垫音等除外)。伴奏由参赛选手自己提供,若因伴奏质量问题而影响成绩,选手个人承担后果。
4.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应尊重评委的工作,对成绩有异议者可于赛后向校团委反映。
(二)大赛流程
根据报名总人数进行初赛、复赛、半决赛、总决赛。报名总人数较少的情况下,取消半决赛。
(三)赛制要求
1.初赛时选手进行1分钟的清唱。
2.复赛时选手进行1分钟的带伴奏演唱。
3.半决赛中选手带伴奏完整演唱一首歌曲等,并考核选手综合素质。
4.总决赛的具体赛制另行通知。
(四)评分办法和计分标准
1.每场晋级赛根据评委的综合意见给出通过、待定、淘汰三种评判结果。
2.半决赛将根据选手的演唱进行现场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淘汰。计分标准:比赛采取100分制。
(五)注意事项
1.以上所有赛事进行过程中,评委和组织方均充分尊重选手,为了节约时间,保证赛事能够顺利完成,评委有权直接暂停选手的演唱;
2.本次大赛的赛事情况将第一时间通过校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财金青媒”进行公布;
3.赛程安排均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以大学生艺术团官方通知为准。
4.请参赛选手认真阅读比赛相关要求,按照大赛工作人员的安排,按时参加大赛各个环节的活动(宣传、录制、培训等),大赛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赛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活动联系人:赵艺璐13526657496(龙子湖校区)、张婉婉 17737203735(象湖校区)。
七、奖项设置
比赛设冠、亚、季军,单项奖。设十佳校园歌手荣誉称号。
附件:第八届大学生校园歌手大赛报名表
共青团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