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学生会: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用先进典型号召、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共建优良学风,推动我校高质量发展。校团委开展2023年度“学习标兵”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体在校生。
二、选拔条件
(一)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心。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旷课等不良现象,无违纪现象,积极参加学风建设活动,为学校整体学风建设起到促进作用。
(三)秉持“明德笃学 知行合一”校训精神,积极弘扬“爱国 诚信 团结 奋进”校风和“勤学善思 经世济民”学风,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并至少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其中之一:
1.2023年度学期成绩在本专业中排名第一的学生(每学期1名,共2名);
2.在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中,成绩优异的学生(每学院可结合笔试、面试及录取等情况进行推荐,不超过10名)
三、材料报送
参加评选“学习标兵”的学生需提供正面照一张和4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个人简介、学习情况介绍和经验分享等内容)。报送的材料经所在学院党总支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各团总支于4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材料报送至校团委110办公室(电子版以“**学院+学习标兵”命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hnczjrtw@126.com,联系人:李建芳 )。
附件:2023年度“学习标兵”登记表
共青团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