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团委欢迎您!   管理登录   
  •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
  • 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
  • 中国梦是历史的、现实的,也是未来的,是我们这一代的,更是青年一代的。
  •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终将在一代代青年的接力奋斗中变为现实。
  • 广大青年要坚定理想信念,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做时代的弄潮儿。
  • 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在为人民利益的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
财金青年 青春向党,奋斗强国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龙子湖校区远眺图 象湖校区

团委欢迎您!

关于在机构调整和中层领导人员离任职交接过程中加强档案管理的通知
2019-08-02 14:41     (点击: )

全校各单位:

学校近期对部分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更名,目前中层正职已基本完成离、任职交接工作,中层副职正在进行选拔任用。现就机构调整和中层领导人员离、任职交接过程中加强档案管理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1.已撤销的单位,由原中层正职负责安排兼职档案员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活动照片(含音像)及时、完整地移交给综合档案馆管理。归档内容参见附件:《归档单位文件材料收集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2.新成立的单位,新任中层正职须及时明确一名领导干部分管档案工作,指定一名兼职档案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

3.凡更名的机构、院系和党组织,在新印章刻制启用后,须及时将原印章按照党口和行政口分别提交给党办和校办,然后由党办和校办集中移交综合档案馆永久保管,不得私存或缓交。移交后如遇特殊情况需使用,则按规定到综合档案馆办理启用手续。

4.凡换岗的中层领导人员,须将属于应归档而尚未归档的材料、实物移交给本单位兼职档案员,并嘱托其及时移交综合档案馆保管。

5.凡不按照规定办理,导致档案资料遗失、毁损、泄密,或者私存拒不交出者,将按照《档案法》和学校有关规定追责和处理。

综合档案馆

                           2019年8月2日

 

上一条:我校举办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志愿者出征仪
下一条:我校在第十四届“挑战杯”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中获奖
关闭窗口

共青团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委员会主办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22号  邮编:450046  联系电话:0371-69303613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团委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1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