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学生会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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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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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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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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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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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是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R是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R是
□否
|
实有59人
|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R是
□否
|
实有5人
|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R是
□否
|
实有5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R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R是
□否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R是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R是
□否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R是
□否
|
召开日期为:
2021年10月31日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R是
□否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R是
□否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R是
□否
|
|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R是
□否
|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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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级学院学生会改革自评表
|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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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22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22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22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22
|
|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22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22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22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22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22
|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22
|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22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22
|
|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22
|
|
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第三条学生会的主要任务是,在中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委员会领导、共青团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委员会和河南省学联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取得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籍的全日制中国籍的全体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种活动;
(二)有权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学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遵守本会章程,执行相关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运行
第六条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职权包括: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代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1次,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
第九条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二级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各二级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第十条常任代表会议是学生代表大会成立的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的工作。
第十一条常任代表会议职权包括: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监督学生会章程实施;
(三)听取、审议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五)决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常任代表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常任代表会议不得代替学生会执行机构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团须经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向大会公告,并经校党委批准,报河南省学联备案。
第十四条主席团候选人应由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经二级学院党总支同意,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
第十五条 学生会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并聘任团委专职干部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
第十六条 学生会主席团职权包括: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学生委员会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学生会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十七条学生会可聚焦主责主业设立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 个,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十八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领导和所在二级学院团总支、校级学生会指导。校级学生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及意见建议。完善校级学生会对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第四章 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学生会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且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作风务实的学生。
第二十条学生会工作人员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由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二十一条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五章 从严治会
第二十二条学生会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接受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坚持党委的全面领导,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校团委报告。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工作人员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
第二十六条校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修正案经河南省学联秘书处核准后须报校党委审定,党委审定后交由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0年11月13日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会发布的《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会章程》同时废止。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
排名
|
是否存在
不及格情况
|
1
|
乔腾娇
|
中共预备党员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2019
|
3/50
|
否
|
2
|
张家硕
|
共青团员
|
金融学院
|
2019
|
9/34
|
否
|
3
|
韩旭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019
|
3/29
|
否
|
4
|
王亚琳
|
中共预备党员
|
工商管理学院
|
2019
|
9/40
|
否
|
5
|
武亚鑫
|
中共预备党员
|
健康管理学院
|
2019
|
2/42
|
否
|
6
|
向美玲
|
共青团员
|
会计学院
|
2019
|
86/320
|
否
|
7
|
贺梦洁
|
共青团员
|
人工智能学院
|
2020
|
1/53
|
否
|
8
|
杨娟
|
共青团员
|
旅游管理学院
|
2020
|
14/50
|
否
|
9
|
高潮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0
|
1/50
|
否
|
10
|
张杏芬
|
共青团员
|
健康管理学院
|
2020
|
5/38
|
否
|
11
|
侯鹏辉
|
共青团员
|
工商管理学院
|
2020
|
10/52
|
否
|
12
|
徐光励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0
|
13/50
|
否
|
13
|
符馨月
|
共青团员
|
财政税务学院
|
2020
|
5/59
|
否
|
14
|
李好静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020
|
10/62
|
否
|
15
|
王思彤
|
共青团员
|
财政税务学院
|
2020
|
1/48
|
否
|
16
|
黄金竹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2019
|
10/30
|
否
|
17
|
时俊伟
|
共青团员
|
韦伯国际学院
|
2020
|
1/31
|
否
|
18
|
常婉怡
|
共青团员
|
国际教育学院
|
2020
|
6/52
|
否
|
19
|
田仕梁
|
共青团员
|
金融学院
|
2020
|
8/28
|
否
|
20
|
尚乐文
|
共青团员
|
教育科学学院
|
2020
|
2/46
|
否
|
21
|
林兰朵
|
共青团员
|
会计学院
|
2020
|
11/50
|
否
|
22
|
谢晨鑫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0
|
15/50
|
否
|
23
|
曹新玲
|
共青团员
|
旅游管理学院
|
2020
|
15/50
|
否
|
24
|
吴诗雨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2020
|
15/48
|
否
|
25
|
王之扬
|
共青团员
|
会计学院
|
2020
|
14/50
|
否
|
26
|
陈世龙
|
中共预备党员
|
软件学院
|
2019
|
1/47
|
否
|
27
|
郑勋
|
共青团员
|
金融学院
|
2020
|
10/48
|
否
|
28
|
祝梓钦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0
|
10/50
|
否
|
29
|
杨永鑫
|
共青团员
|
金融学院
|
2020
|
2/36
|
否
|
30
|
陈晴雯
|
共青团员
|
健康管理学院
|
2020
|
1/47
|
否
|
31
|
王淼
|
共青团员
|
韦伯国际学院
|
2020
|
1/36
|
否
|
32
|
李颜
|
共青团员
|
国际教育学院
|
2020
|
10/39
|
否
|
33
|
张羽辰
|
共青团员
|
会计学院
|
2020
|
6/50
|
否
|
34
|
张佳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2020
|
2/47
|
否
|
35
|
文沐华
|
共青团员
|
工程经济学院
|
2020
|
9/47
|
否
|
36
|
武淑彬
|
共青团员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2020
|
6/51
|
否
|
37
|
张扬
|
共青团员
|
韦伯国际学院
|
2020
|
8/147
|
否
|
38
|
王朋磊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技术学院
|
2020
|
8/41
|
否
|
39
|
李甲熠
|
共青团员
|
韦伯国际学院
|
2020
|
7/51
|
否
|
40
|
张彬
|
中共预备党员
|
软件学院
|
2019
|
10/49
|
否
|
41
|
张涵
|
共青团员
|
财政税务学院
|
2020
|
3/48
|
否
|
42
|
徐荔莎
|
共青团员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2020
|
4/51
|
否
|
43
|
费璐鸣
|
共青团员
|
法学院
|
2020
|
11/116
|
否
|
44
|
郭奕麟
|
共青团员
|
国际教育学院
|
2020
|
11/50
|
否
|
45
|
韩晓悦
|
共青团员
|
金融学院
|
2020
|
14/70
|
否
|
46
|
郭华泽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技术学院
|
2020
|
9/45
|
否
|
47
|
李月姣
|
共青团员
|
财政税务学院
|
2020
|
12/59
|
否
|
48
|
徐琳雅
|
中共预备党员
|
会计学院
|
2019
|
36/166
|
否
|
49
|
刘默晗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技术学院
|
2020
|
7/40
|
否
|
50
|
吴晶晶
|
共青团员
|
国贸学院
|
2020
|
11/145
|
否
|
51
|
范紫宇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技术学院
|
2020
|
15/45
|
否
|
52
|
郑茜雯
|
共青团员
|
法学院
|
2020
|
5/116
|
否
|
53
|
李承扬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0
|
5/50
|
否
|
54
|
孟森磊
|
共青团员
|
金融学院
|
2020
|
10/55
|
否
|
55
|
白晓云
|
共青团员
|
健康管理学院
|
2020
|
12/38
|
否
|
56
|
高伊涵
|
共青团员
|
会计学院
|
2020
|
7/100
|
否
|
57
|
郑汉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技术学院
|
2020
|
12/45
|
否
|
58
|
魏郑阳
|
共青团员
|
韦伯国际学院
|
2020
|
7/37
|
否
|
59
|
王牛莹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技术学院
|
2020
|
8/45
|
否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如下:
1.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二级学院党总支同意,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
2.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3.按照《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要求,拟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5人,按照不低于20%差额比例,设主席团候选人7人。
4.主席团候选人由团委提出,报学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提交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021-2022年学生会主席团。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1年10月31日,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在象湖校区图书馆报告厅胜利召开。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王建生,副校长王孝俊出席开幕式,学工部、学生处、校团委和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负责同志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会执行主席应邀参加会议。全体代表242人参加会议。
大会审议通过了学生会工作报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学代会工作提案报告,选举产生了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代表、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圆满完成了大会预定的各项议程。
宣传报道链接:https://www.hafu.edu.cn/info/1014/6767.htm
 |
共青团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 |
 |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王建生在开幕会上讲话 |
 |
副校长王孝俊讲话 |
 |
会议现场 |
1.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二)名额分配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24114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242人,占全日制在校学生比例为1.00%。其中,非校、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154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63.64%。
(三)产生办法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河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hnxlmsc@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